篇百科
一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务
1.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
2.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
3.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、秘书长、委员
4.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
5.最高人民法院院长
6.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7.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
二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职务
1.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,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
2.经国务院总理提名,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秘书长
3.经国务院总理提名,决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部长、主任、审计长、行长
4.经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,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、委员
5.经主席团提名,决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
三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的职务
1.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委员
2.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各内设机构负责人
3.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各内设机构负责人
4.闭会期间,经国务院总理提名,个别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
5.闭会期间,经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提名,个别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
6.全国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
7.闭会期间,个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、委员
四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职务
1.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
2.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驻大使馆大使、代表团团长
网站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立即删除!
Copyright © 篇百科 琼ICP备2023010360号-8